成立纪事
●2003.7.26 成立开发区规划局(业务局)
●2004.2.27 正式成立开发区规划局
●2004.8.1 组建烟台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规划局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城市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全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呈批;
●全区重要风景点、风景带、主要交通干线规划控制范围内和海岸线建设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和呈批;
●全区规划设计管理工作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组织招标、评审和呈批;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
●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审批、发放;
●城市年度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
●已建设开发的区内市政道路、桥梁、广场、大型建筑实体、游览场所及尚未竣工的居民小区名称的提报(其中旅游局规划的,由旅游局提报);
●参与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临时建筑、临建设施的审批;
●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复议;
●承办工委、管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队伍建设
●学历结构:分局中层以上领导10人,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专业对口,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年龄结构:中层领导干部平均年龄低于四十,领导班子年轻化。
